19 三月 激勵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山東這樣做!
激勵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山東這樣做!
2025年3月19日 來源:文旅山東
近日,為持續深化文化體製機製改革,進一步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山東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正式發佈了《山東省文化文物單位實施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收入分配激勵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主要涵蓋總體要求、試點范圍、文創范疇、收支管理、激勵機製五大方麵,旨在通過製度創新,逐步提升文化文物單位創造活力,提高文化文物資源轉化傚率,完善人纔激勵保障機製,進一步調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人員的積極性。
創新收入分配機製。經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財政廳多輪研究論證,在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管理前提下,净收益的70%及以上用于事業發展,净收益的30%及以下可用于相關人員激勵。
多維激勵機製併行。經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研究,支持試點單位合理認定文創產品開發崗位的工作業績,將原創IP開發成果、市場轉化傚益等納入本單位人纔申報職稱的評價體繫,將文化創意產品設計開發人員納入各類文化文物人纔扶持計劃支持范圍,積極用活用好各項引智政策。
《指導意見》的出臺是我省積極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重要措施,通過構建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勵機製,有傚調動專業人纔隊伍的積極性創造性,充分釋放文化文物資源活力,促進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雙嚮賦能。
近日,為持續深化文化體製機製改革,進一步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山東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正式發佈了《山東省文化文物單位實施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收入分配激勵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主要涵蓋總體要求、試點范圍、文創范疇、收支管理、激勵機製五大方麵,旨在通過製度創新,逐步提升文化文物單位創造活力,提高文化文物資源轉化傚率,完善人纔激勵保障機製,進一步調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人員的積極性。
創新收入分配機製。經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財政廳多輪研究論證,在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管理前提下,净收益的70%及以上用于事業發展,净收益的30%及以下可用于相關人員激勵。
多維激勵機製併行。經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研究,支持試點單位合理認定文創產品開發崗位的工作業績,將原創IP開發成果、市場轉化傚益等納入本單位人纔申報職稱的評價體繫,將文化創意產品設計開發人員納入各類文化文物人纔扶持計劃支持范圍,積極用活用好各項引智政策。
《指導意見》的出臺是我省積極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重要措施,通過構建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勵機製,有傚調動專業人纔隊伍的積極性創造性,充分釋放文化文物資源活力,促進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雙嚮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