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 繁榮文化與旅遊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 繁榮文化與旅遊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

繁榮文化與旅遊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年02月10日    來源 :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

繁榮文化與旅遊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辦發〔2025〕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相關部門、單位:

《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繁榮文化和旅遊消費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

繁榮文化和旅遊消費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擴大服務消費和促進文化旅遊業發展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繁榮文化及旅遊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2025〕2號),拓展消費空間、創新消費業態、辦發〔2025〕2號),拓展消費空間、創新消費業態、多發〔2025〕2號),拓展消費空間、創新消費業態、豐富旅遊、推出政策

一、持續推出消費惠民措施

(一)進行文旅促消費活動。高標準承辦全國春節文化及旅遊消費月活動,積極參與「非遺好物·國潮煥新—四季非遺購物月」活動;舉辦「吉地過年·吉祥如意」、「精彩夜吉林」消夏演出季、吉林冰雪產業國際博覽會、「四季村晚」、廣場舞展演等品牌文化和旅遊活動。支持各地圍繞「春節」、「五一」、國慶假期和暑期等旅遊旺季,開展形式多樣的促進消費行動,營造溫暖和諧的文旅消費氛圍。 (省文化及旅遊廳負責)

 (二)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面向國內重要客源省份,組織進行「長白天下雪」「清爽吉林·22℃的夏天」雙品牌文旅主題宣傳推廣活動,有效輻射人口超「千萬級」的18座城市,持續擴大「雙品牌」知名度、美譽度。聯動各地透過主流媒體專題共建、業界專家權威評述、優質達人邀約、業界自媒體共創、個人化專題策劃等方式,提昇文旅宣傳的廣度與深度。充分發揮「悠遊吉林」新媒體矩陣作用,培育品牌欄目,實現全平台、多維度、個人化的裂變式傳播。 (省文化及旅遊廳負責)

 (三)推出消費惠民政策。聯動金融機構,持續進行以長春、吉林、通化等消費示範(試點)城市和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為重點的「百城百區」文旅消費促進行動,將超千家文旅小微企業納入支持範圍。持續擴大冰雪消費規模與效益,冰雪消費券資金整體規模增加至1億元。 2024-2025年雪季先期發放冰雪消費券3000萬元;安排500萬元用於「冰雪直通車」補貼、安排1000萬元用於「引客入吉」補貼。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推出文旅消費券、消費滿減和積分獎勵兌換、抽獎等優惠措施。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財政廳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公共服務產品供給。鼓勵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積極探索開展文化體驗、藝術普及服務,拓展藝術普及管道和方式,擴大藝術普及化。支持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策劃推出高品質特展。組織文藝院團、非遺工坊與景點、街區、地標飯店、商圈企業、文化產業園區等聯動,進行惠民演出及非遺體驗活動。支持汽車租賃平台業務拓展,優化套餐式服務功能,加強推廣宣傳,打造汽車租賃服務品牌。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依職務分工負責)

二、滿足不同年齡族群消費需求

(五)優化親子遊樂服務。推出一批高品質少兒主題舞台劇目,創新演出場景和形式,重點推進吉劇《悟空》的創排工作,借鑒吉劇兒童劇《新版真假孫悟空》經驗,推出更多優秀劇目。積極引導有條件的觀光景點、文化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藝術街區引進親子樂園、無動力兒童樂園、手工坊等業態。推動「吉家和美·家庭親子遊」計畫建設,策劃包裝一批家庭親子遊路線、一批家庭親子遊活動,對接一批域外合作陣地。鼓勵飯店、民宿因地制宜推出優質親子房、兒童房、家庭房,打造親子度假飯店,適時推出特價房。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商務廳、省婦聯依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培養研學旅遊市場。推動旅行社經營研學旅遊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推出百家優質研學旅遊基地、百條研發旅遊線、百個研學旅遊精品課程,增加產品供給,打造「研發吉林·感知精彩」研學旅遊品牌。面向港澳台、日韓、俄羅斯等主要客源地,加大宣傳推廣吉林省入境研學旅遊產品力道。 (省文化及旅遊廳負責)

(七)提升老人文旅服務品質。發展銀發經濟,指導推動省旅控集團盤活吉林省院士專家基地等閒置資產,打造集養生養老、候鳥旅居、休閒度假、生態觀光、健康醫療、文化教育六位一體的公益性綜合康養度假中心。推出一批慢遊、家庭遊、懷舊遊、錯峰遊等旅遊產品,建立中醫藥康養、溫泉康養、森林康養等康養旅遊產品體系。積極發揮老年大學作用,創作適合老年人的群眾文化作品,策劃進行老年人文藝演出、興趣班、講座等活動。推動飯店電視操作複雜專案治理工作,提升老年人旅遊出行收視體驗。 (省國資委、省文化及旅遊廳、省民政廳、省廣電局、省林草局、省中醫藥局、省委老幹部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擴大特色優質產品供給

 (八)豐富文化娛樂產品。持續優化營業性演出審核流程,落實巡迴計畫首演地內容審核負責制,審核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天。需公安機關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申報時間壓縮至15日,審核期間壓縮至5個工作天。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各地適當放寬大型營業性演出可售(發)票數量限制。在規範管理前提下,增加文娛綜合體、電競、遊戲遊藝、手工創意、運動健身等室內文化娛樂產品供應。指導吉林省學生體育協會高標準組織全省大學開展電子競技大學聯賽。加大「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宣傳力度,發揮示範引領效應,增加優質文旅消費供給。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理廳、省體育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九)豐富冰雪旅遊產品體系。鼓勵各地大力開發冰雕、冰釣、冰燈、冰餐廳、冰上龍舟、雪雕、雪漂流、雪地穿越等「樂冰娛雪」產品,鼓勵重點滑雪度假區運營雪地越野等滑雪新項目,實現冰與雪、高端與大眾互融互動互通,指導重點冰雪企業更新完善產品內容,實現全域娛雪項目。推動全省重點滑雪度假區進行「滑雪場的夏天」系列活動,推動重點滑雪度假區農文旅一體化發展,培育滑雪場下的小鎮,提升四季營運能力。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體育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打造特色旅遊產品。推出「跟著影視遊吉林」「跟著演出遊吉林」「跟著賽事遊吉林」文化旅遊套裝行程。開展「全民健身十大品牌賽事活動」。持續擴大鄉村旅遊高品質供給,推出一批高等級鄉村旅遊經營單位、等級旅遊民宿;指導各地持續創造高等級景區村,推動旅遊產品及要素集聚式發展。推出東北抗聯文物主題遊徑,以東北抗聯遺址及主題場館為主線,有機關聯、串珠成鏈,打造集中展示東北抗聯歷史文化的旅遊路線。鼓勵靖宇、長嶺、雙陽等地依托區位優勢與資源禀賦,開發低空飛行旅遊產品。打造松花江特色旅遊航線及「東北亞長旅號」「龍井號」等主題特色旅遊列車。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有限公司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開發區域特色文化創意旅遊商品。圍繞著人蔘、礦泉水、松花石、東北虎豹及民族服飾、動畫等,開發一批吉林特色文創產品;圍繞戍邊英雄吳大瀾,挖掘、設計龍節墨、銅柱、字畫、碑帖、古銅器等文創產品。組織特色旅遊商品優選,建立健全吉林特色旅遊商品名錄庫,推動「禮遇吉林」旅遊商品品牌旗艦店建置。支持各地打造「長春禮物」「梅河臻品」「長白山禮物」等地域文化特色旅遊商品品牌。支持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大學等與社會機構合作,開發高品質文創產品。支持發展首發經濟,大力鼓勵運用新技術創新開發新產品,開設首店、旗艦店,舉辦首秀、首演、首展活動。培育刀畫、松花石等藝術品交易市場。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工業及資訊化廳、省商務廳依職務分工負責)

四、開發培育消費場景

(十二)盤活更新消費空間。支持商業綜合體、商圈、景點、街區、文化產業園區等打造創意市集,嵌入文創、劇場、展覽、特色書店、運動健身、文化主題餐飲等業態。利用「長拖」、「長影」、水文化園區、一汽等工業遺產,修繕開放一批歷史建築。結合城市空間佈局,依法利用城市閒置用房、商業綜合體等,引入社會資本與力量,本著主客共享服務理念,打造集閱讀分享、藝術展覽、培訓講座、科普教育、文藝沙龍等多功能於一體的公共文化新空間。推動上網服務場所以活用足政策,鼓勵多業態經營。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商務廳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打造新型消費場景。提升《炫墨》《消失的母帶》《粉雪傳奇》《戲韻關東》等沉浸式文旅演藝產品質量,借鏡蓮花島影視產業園、54路電車、「東北亞長旅號」等經驗,持續推動打造沉浸式文旅新產品新場景。推出20個消費新場景,促進美食IP、文化旅遊、城市商業相互連結。支持「電影+」業態發展,鼓勵引導電影放映企業新建、改建沉浸式影廳、戲院。推動文創產品及特色書店進景區、進博物館、進商貿綜合體、進文化產業園區、進夜間消費集聚區等。常態化舉辦交響樂、京劇、吉劇、戲劇等演出活動,打造一批具有地理特色的演出品牌。支持引進舉辦有影響力的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推動升級改造長春市奧體公園體育場等城市大型藝術演出場館。推動發展小劇場戲劇、主題沉浸式室內表演等新型文藝形態。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商務廳、省會宣傳部依職務分工負責)

(十四)發展夜間文旅經濟。支持長春「這裡有山」、梅河口「東北不夜城」、延邊「朝鮮族民俗園」、長影世紀城、雕塑公園等夜間消費場所,引進民俗演藝、燈會廟會、光影秀等產品和活動。打造松花江吉林市城區段「水上夜遊」旅遊航線,為遊客打造獨特的夜遊體驗。支援各地對消費集聚區商業區的夜間照明和夜間燈光升級改造,優化停車場、大眾運輸等配套服務設施。引導有條件的博物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場所延長開放時間,為群眾提供更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務,營造夜間消費氛圍。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依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產業政策配套落實

(十五)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道。增加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遊領域「兩新」項目的支持力度,重點圍繞觀光遊覽設施、遊樂設施、演藝設備、智慧文旅改造、文物保護利用能力提升、電影產業高新促進、高清超高清設備、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保護等領域,爭取資金支持。允許各地安排地方政府專款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遊類項目。統籌使用旅遊和冰雪經濟高品質發展專款支持開展文旅消費促進活動。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文化及旅遊廳、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進一步擴大文旅產業投資。利用引導性“吉文基金”,加大對有發展潛力的文化和旅遊項目投資支持。持續進行文化及旅遊產業投融資對接交流活動,搭建企業與投資商、金融機構合作交流平台,發揮金融機構文旅特色金融辦公室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文化及旅遊企業的信貸投放。著力做好冰雪運動、冰雪旅遊等重點領域金融服務,積極探索景區門票收費權質押貸款、冰雪消費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指導地方法人銀行機構以好文旅企業再貸款優先額度,為符合資格的文旅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探討長白山旅遊等文化旅遊項目特許經營權登記試點,條件成熟後,申報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省會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及旅遊廳、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省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釋放職工消費潛能。全省各級工會力求投入2000萬元專項經費,組織省內職工療休養10萬人次,透過集中療休養、微療養等形式,豐富職工療休養活動的形式與內容,滿足職工多樣化需求。鼓勵各級工會為會員購買當地景區年票。積極發揮省旅遊景區協會的產業服務、協調作用,並做好旅遊景區年票產品規劃設計與服務保障。鼓勵、引導雇主結合工作需求和職工休假意願與傳統節慶、本省季節性特色活動結合,靈活安排職工帶薪休假。 (省總工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及旅遊廳依職責分工負責)

六、不斷優化消費環境

 (十八)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各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視需要,打通群眾參與文化活動、場館預約線上線下管道,提升場館通訊訊號強度。持續更新「一機遊吉林」小程式旅遊公共服務訊息,推薦發布旅遊線路,連結省內重點景區暢通購票預約通道,為遊客出行提供便利服務。在重要假日時段及重要時間節點,加強與氣象、自然資源、水利、緊急應變等部門溝通協作,及時發布安全風險預警提示。演唱會、音樂節等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主辦單位與基礎電信業者加強合作,做好公眾通訊服務。依景區、民宿用工需求,及時推薦職缺或依實際需要,舉辦小型招聘會,破解招工難問題。 (省文化及旅遊廳、省通訊管理局、省氣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緊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做好入境旅遊服務保障。推動將外國人240小時過境免簽證政策落腳長春市、延吉市機場,持續優化口岸簽證簽發等一系列便利措施。指導旅遊企業整合包裝本省的國家級滑雪旅遊度假地以及長春、吉林、延邊、長白山、松原等地區優質旅遊資源和產品,推出包括冰雪、避暑、邊境、民俗、美食等在內的多主題入境游線。在「你好!中國」架構下,依照「穩定東北亞、拓展港澳台、發展東南亞、探索歐美大」的開拓方向,深耕10個以上國家(地區)入境旅遊市場。推動離境退稅服務,推動「即買即退」措施。 (省外辦、省文化及旅遊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長春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提升演出市場服務水平,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推動解決無序競爭、隨興要票等議題。依法查處、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遊、強制購物、有償代約、惡意搶票囤票、「黃牛」倒票等行為。加強文旅市場特別是重點文旅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服務督導,持續進行從業人員培訓,鑄牢安全防範意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保障文旅市場安全穩健運作。利用特種設備智慧監管平台,提醒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旅遊觀光車輛營運單位及時申報檢驗。指導企業完善救援計畫,定期進行緊急救援演練,提升緊急救援能力。進行旅遊景區及週邊餐飲食品安全整治,排除風險隱憂。 (省會宣傳部、省文化及旅遊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理廳依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