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旅遊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

在線旅遊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

發布時間:2019-10-09 11:38 來源:中國旅遊報 編輯:李曉霞

  10月8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在線旅遊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即日起至11月10日公開徵求意見。

《在線旅遊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共5章42條,分為總則、運營、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等部分。一是明確了適用範圍和相關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在線旅遊經營服務,適用本規定,但僅提供交通服務、住宿服務、餐飲服務等經營活動,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包括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自建網站或通過其他網絡服務提供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的經營者。二是明確了平臺相關責任。依法明確了需要取得許可的平臺運營者範圍,強化平臺的資質審核等相關要求,明確了平臺連帶責任。三是回應了社會熱點問題,對虛假預定、不合理低價遊、價格歧視(大數據殺熟)、信用監管等問題都作出了具體規定。四是增加了旅遊者自損規定,將幾種情形下的遊客自損列入自行承擔責任範圍,同時強調了不可抗力、第三人損害發生時,在線旅遊經營者的救助義務,未及時救助造成損害的,應對損害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據瞭解,在線旅遊企業和平臺既是線下旅遊行業的服務主體,又是在線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者,具有雙重身份。目前,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對在線旅遊市場規範作出明確規定,這給行業監管帶來較大難度。從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收到的舉報和投訴,以及媒體相關報道所反映出來的問題來看,上述企業和平臺涉及的問題主要集中於“旅遊安全保障和救助義務、消費者權益保障、虛假宣傳”等行業發展的重要方面,亟需通過健全法律法規來加以規範。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已經頒布實施,出臺相關規定對在線旅遊經營服務進行規範管理,已具備上位法基礎。(李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