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舉行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

文化和旅遊部舉行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

首個促進旅遊演藝發展的檔正式出臺

發布時間:2019-03-29 11:52 來源:中國旅遊報 編輯:馬思偉

  3月28日,文化和旅遊部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在京舉辦,介紹《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簡稱《試行辦法》)及《關於促進旅遊演藝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相關情況。據悉,《指導意見》是文化和旅遊部首個促進旅遊演藝發展的檔,著眼於推進旅遊演藝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立足於旅遊演藝作為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對旅遊演藝這一業態的科學發展做出了全面系統的引導和規劃。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旅遊演藝市場繁榮有序,發展佈局更為優化,湧現一批有示範價值的旅遊演藝品牌,形成一批運營規範、信譽度高、競爭力強的經營主體。旅遊演藝產業鏈更加完善,管理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在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顯,對相關產業行業的綜合帶動作用持續發揮。

《指導意見》著重從四方面對旅遊演藝加以引導和規範。一是將推進旅遊演藝的轉型升級作為首要任務。提出要提升創作生產水準、推進業態模式創新、壯大演藝經營主體,並明確了政策方向。二是緊緊圍繞國家戰略明確發展重點。積極開展惠民服務,深化跨國跨境合作。三是把規範有序作為發展旅遊演藝的重要基礎。要求加強節目內容審核、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線,並有針對性地明確了政策界限。四是提出一批支持旅遊演藝發展的政策措施。如積極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各類投資機構投資旅遊演藝項目﹔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旅遊演藝企業經認定後可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創意和設計費用依法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鼓勵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為旅遊演藝項目提供用地保障。

文化和旅遊部政策法規司副巡視員周久財表示,由於旅遊演藝的跨界性特點,關於旅遊演藝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邊界模糊、責任不清、監管不夠的問題。為此,文化和旅遊部強調,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按照屬地原則,切實履行好旅遊演藝的監管責任,一是加強對轄區內旅遊演藝活動的監管和節目內容審核和自審。

二是嚴格演出市場准入。三是強化節目內容審核。四是嚴格實施文化和旅遊領域“黑名單”制度和嚴重失信主體退出機制、聯合懲戒機制。

發布會還介紹了《試行辦法》相關情況。據悉,根據中央相關檔精神,在進行相關試點的基礎上,2019年1月,文化和旅遊部會同中央宣傳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訂出臺《試行辦法》。這是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的重要舉措。《試行辦法》共5章28條,並附有《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標准》,內容全面、規定明確,覆蓋了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的全過程,包括評價考核原則、內容與方式、流程、結果應用。

文化和旅遊部政策法規司巡視員李紅瓊表示,文化和旅遊部明確天津、江蘇、湖南、江西、四川、雲南六省市為2019年試點地區,在各省(市)範圍內開展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其他省(區、市)2019年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本省(市)試點工作。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